房子留給小孩,用繼承還是贈與比較省稅?不動產移轉稅務完整比較與試算
不動產傳承給下一代,繼承免土增稅與契稅,贈與則需繳納。本文完整比較繼承與贈與的稅務差異,含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試算。
那棟老房子,到底該怎麼給?
對多數家庭而言,不動產用繼承移轉通常比贈與省稅。繼承免土地增值稅(土地稅法 §28)及契稅,遺產稅免稅額 1,333 萬元遠高於贈與稅每年 244 萬元。以公告現值 800 萬的房屋為例,贈與總稅負約 148 萬,繼承可能為 0 元。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
上個月一位做了二十幾年的保險顧問前輩跟我說了一件事:他有個客戶,七十多歲的張伯伯,名下有一棟在台北市持有超過三十年的公寓。張伯伯想把房子過戶給兒子,跑去找代書辦贈與,代書算完土地增值稅跟贈與稅,兩項加起來要繳將近兩百萬。張伯伯嚇了一跳——他以為贈與就是簽個名蓋個章的事。
這個場景在實務上非常普遍。很多長輩想著「趁我還在的時候把房子給孩子比較安心」,但往往沒想到不同的移轉方式,稅負差距可以到數十萬甚至上百萬。
不動產從上一代移轉到下一代,主要就三條路:繼承、贈與、買賣。今天這篇文章聚焦在最常被拿來比較的前兩種——繼承跟贈與,幫你把涉及的五種稅目攤開來看清楚。
繼承與贈與的五大稅目逐項比較
先講結論再拆解細節:對多數家庭來說,繼承在稅務上通常比贈與划算。原因出在兩個關鍵免稅規定。
第一,土地增值稅。依土地稅法第 28 條但書,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,免徵土地增值稅。這是最大的差異點。贈與則需要按照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,繳納 20%、30% 或 40% 的土增稅。持有超過三十年的老房子,光這一項就可能差到上百萬。
第二,契稅。依契稅條例第 2 條,不動產因買賣、贈與等移轉時需課徵契稅。贈與的契稅稅率為 6%,以房屋評定現值為計算基準。但因繼承取得不動產,免繳契稅。
第三,遺產稅與贈與稅。兩者稅率級距相同(10%、15%、20%),但免稅額與扣除額天差地遠。遺產稅免稅額為 1,333 萬元,加上配偶扣除額 553 萬、每位子女 56 萬、喪葬費 138 萬等,一般家庭輕鬆就有兩千萬以上的免稅空間。贈與稅的免稅額則是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——而且不動產的贈與價值是以公告現值計算,一棟房子很容易就超過這個額度。
第四,房地合一稅(日後出售時)。不論是繼承或贈與取得的不動產,日後出售時都適用房地合一稅。取得成本都是以「繼承時」或「受贈時」的公告現值計算,通常遠低於市價,這代表日後出售時的課稅所得會偏高。不過繼承有一個優勢:持有期間可以併計被繼承人的持有時間(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第 3 項),適用較低的稅率級距。贈與則不行——受贈人的持有期間只能從受贈日起算。
實際試算:一間公告現值八百萬的房子
我們用一個簡化案例來比較。假設父親名下有一間公寓,土地公告現值 600 萬、房屋評定現值 200 萬(合計 800 萬),取得時的土地公告現值為 200 萬,漲價總數額 400 萬。父親已婚,有兩名成年子女。
情境一:生前贈與給兒子。土地增值稅(假設一般稅率第一級 20%):400 萬 × 20% = 80 萬。契稅:200 萬 × 6% = 12 萬。贈與稅:不動產贈與價值 800 萬 − 免稅額 244 萬 = 課稅淨額 556 萬,稅率 10%,贈與稅 55.6 萬。生前贈與總稅負約:80 + 12 + 55.6 = 147.6 萬元。
情境二:過世後由兒子繼承(假設遺產僅此房屋加現金 200 萬)。土地增值稅:免徵(省 80 萬)。契稅:免徵(省 12 萬)。遺產總額 1,000 萬,免稅額 1,333 萬。由於遺產總額低於免稅額,遺產稅為 0 元。繼承總稅負:0 元。
兩者差距:147.6 萬。這還只是公告現值八百萬的案例,如果是市中心的透天厝或多筆不動產,差距會更驚人。當然,如果遺產總額遠超過免稅額加扣除額(例如上億的資產),就需要另外精算,生前分年贈與搭配其他工具可能反而有利。
做決定前先搞清楚這幾個常見陷阱
陷阱一:以為早點過戶比較安心,忽略稅務成本。很多長輩怕過世後子女爭產,急著在生前贈與。但遺產分配的問題可以透過遺囑或信託處理,未必需要用贈與來解決——而且贈與的稅務成本往往高出許多。
陷阱二:忘記房地合一稅的持有期間差異。即使繼承時不用繳土增稅,將來子女如果要賣掉這間房子,繼承取得可以併計父母的持有期間,適用較長期的低稅率(例如持有超過 10 年稅率降到 15%)。贈與取得的持有期間從受贈日起算,如果短期內出售,稅率可能高達 35% 甚至 45%。
陷阱三:不動產估價基準的誤解。不論遺產稅或贈與稅,不動產的計稅價值都是以「公告土地現值 + 房屋評定現值」為準,不是市場成交價。這個數字通常低於市價,在遺產稅計算上是有利的——但也意味著日後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成本較高,因為取得成本被壓低了。
陷阱四:分年贈與現金與一次贈與不動產搞混。有人以為「不動產也可以分年贈與」,技術上可以贈與持分,但每次過戶都要繳一次土增稅和契稅的行政成本,而且地政規費也會重複產生。分年贈與的策略比較適合現金或有價證券,不動產拆成持分贈與在實務上並不常見。
最後整理一下重點:對於遺產總額在免稅額加扣除額範圍內的家庭(大約兩千萬以內),繼承幾乎在每個稅目上都比贈與有利。資產規模較大的家庭,則可以考慮結合分年現金贈與、保險規劃與信託工具來做整體傳承配置,而不動產本身留到繼承階段移轉,通常仍是稅務上較有效率的做法。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僅供一般性法規知識參考,不構成任何法律、稅務、保險或投資建議。相關法令與函釋可能隨時修正,實際適用情形請諮詢專業律師、會計師或持照顧問。以稽徵機關核定為準。 保策通 不對本文內容之準確性、完整性或適用性負擔任何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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